法律

被管制的罪犯有什么义务

  一、被管制的罪犯有什么义务

  1、被管制的罪犯的义务包括: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批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二、罪犯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判管制

  管制一般适用情形: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