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资产是否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公司资产是否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公司设立后,成为有独立法人人格的民事主体,拥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不再对财产享有所有权,其投资财产也相应转化为股东的股权;基于公司的法人人格独立的需要,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只能归属于公司;夫妻共同财产投入公司后转化为公司股权,夫妻双方只能对该股权共同所有;离婚案件中只能对作为夫妻共财产的股权进行分割,而不能直接对作为案外人的公司名下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都想继续经营企业但又不愿意与另一方一起经营,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由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已经丧失了作为企业运营基础的当事人互信,双方共同经营已无实际必要,对企业进行清算也不太合适,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处理。比如,适合分立的,进行企业分立。不适合分立的,根据有利于当事人利益、有利于企业经营的原则,斟酌双方当事人的经营能力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等因素判决企业由一方所有和经营,在对企业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后,按照企业净资产(总资产减去企业债务)的一半(在双方以各自所有的财产出资时则按照出资比例)补偿另一方,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或者由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取代未取得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一方的地位,并根据前面的原则予以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