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同居双方共同财产有哪些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有哪些

  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时候产生了共同财产,后来两个人离婚了对于共同财产分配上面存在着争议,不知道怎么样处理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你。如果有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想要详细了解的你可以在线与律师一对一沟通。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