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父母送的礼物是不是共同财产

  一、父母送的礼物是不是共同财产

  1、婚后父母赠送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的,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赠送的财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2、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但是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共同共有人就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各共同共有人行使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仅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1、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2、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