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规则是否属于专利权的对象

  交通规则是否属于专利权的对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规则不属于专利权的对象。交通规则属于法定不得授予专利权的对象中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一种思维运动,而思想是不能被垄断和禁锢的。同时,交通规则作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利用自然规律,也没有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这里所指的技术方案是运用自然规律解决某一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技术手段的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