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探视权中止情形有哪些

  一、探视权中止情形有哪些

  1、探视权人是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2、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3、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4、其他法定情形。法律依据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