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良资产处置需要哪些证件

  不良资产处置需要哪些证件

  **管理公司满足银监会规定的以下条件即可开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地方**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资质:

  (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

  (二)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适宜于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专业团队;

  (三)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经营业绩良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五)资质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新设地方**管理公司不受前款第四、第五项的限制。

  不良资产处置的风险有哪些?

  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债务追索和资产处置方案两个方面:

  (一)债务追索

  债务追索是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向债务人追索债务的权利,它具体又包括主债权、从债权和债权人的其它权利三个方面

  1、主债权。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借款人主张的权利,具体包括原债权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中未偿还的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及我们接收后的孳息。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来说,不良资产的主债权是比较清晰的。

  但也存在不明确的情况,如由于工作疏忽和对国家利息政策掌握不一致等方面的原因,债务人和资产公司在债务本金和利息的计算上可能产生不一致。

  这就要求我们依法正确主张债权本金和利息。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由于债务人体制改革、合并、重组等多方面的原因,债务人的法律主体可能发生了变化,如债务人被主管部门撤消而未进行清算,对此,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将其主管部门或债务变更后的当事人作为偿债主体进行追索。

  此外,我们向主债务人主张债权应当注意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否则,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

  2、从债权。

  它具体又主要包括保证债权、抵押债权、质押债权三种,其中抵押债权和质押债权在债务追索中的法律性质相近。

  所谓保证债权,是指设定了保证担保,债权人可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一种债权。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保证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依约承担保证责任。否则,就构成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据此:

  (1)我们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向保证人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就会失去保证合同效力,就不能依法追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2)债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保证人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就会失去诉讼时效,就会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3)对保证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也可依法追索其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在对保证人的债务追索过程中,也要注意债权主体和债权金额的确定问题。

  所谓抵押(质押)债权,是指在债权上设立了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债权。一般来说,提供债权抵押或质押的是债务人自己,有时候也有第三人提供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情况。

  在债务人提供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情况下,虽然债务人本身已经承担了偿还债务的义务,但由于债权人(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对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有依法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因而抵押权或质押权的有效与否,对最大限度的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国有不良资产损失,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收回率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其他依法应当承担债务的责任人。

  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股东或投资人应当在其出资或约定出资的额度范围内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因而在股东或投资人出资不实或出资后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法向股东或投资人追索相应的连带责任。又如承担验资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其验资的注册资本的真实性负责,在资产处置工作,若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虚假出资或验资不实,可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资产处置方案

  资产处置方案是资产公司在债务追索的基础上制定的资产处置具体措施。目的在于对不良债权进行依法处置,以最大化的收回国有资产。资产公司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资产处置方案采取的资产方式必须是国家法律规定可以采取的资产处置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管理公司可以采取的资产处置措施主要有:债务重组、以物抵债、债权转让或出售、拍卖、招标、租赁、债转股、资产证券化、上市推荐与承销、诉讼、破产清算等。由此可见,国家授予**管理公司的处置手段是很多的。

  可以说,凡依法可采取的资产处置方式,资产公司都可以采取。但资产公司在采取某种具体资产处置方式时,应当注意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否则就是违法,就会影响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批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管理公司是国家赋予专门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的金融机构,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因而**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依法享有独立审批权,一般不须报其他部门审批。

  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除外。如**管理公司对企业进行政策性债转股必须报经国家经贸委批准;**管理公司对其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企业推荐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必须报经国家证监委审查批准。

  根据资产处置工作开展需要,资产公司可将国家赋予的资产处置审批权对其分支机构(办事处)进行授权。

  资产公司对分支机构(办事处)进行授权应当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资产处置收购债权损失额超过500万元的不得进行授权,而必须报公司审批;二是各分支机构(办事处)必须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资产处置工作,否则就是违法,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资产处置有关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1)资产公司进行资产处置必须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

  (2)资产公司与有关当事人签订的协议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民法典》、《民法典》、《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关于资产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有关法律、政策、制度规定;

  (3)根据资产处置开展需要,可授权有关负责人根据资产处置委员会和有权审批人审批确定的内容对外正式签订资产处置协议。

  由于协议签订是资产处置最后的也是最关键的环节,为避免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建议对外正式签订资产处置协议(合同),应先经法律专业人员进行法律审查,以确保协议(合同)的合法性。

  不良资产处置流程

  不良债权的处置的一般经过如下程序:

  1、确定拟处置标的、处置公示。拟处置标的可以是一户债权,也可以是几户债权。后者就是组包了。**管理公司有时是根据资产特点主动组包并进行招商,但大多数情况下是根据客户提出的需求确定处置标的。因为要处置的资产很多,没人提出购买的话,一般先放置在那里。处置标的确定后,绝大多数项目需要进行处置公示——报纸上和**管理公司的网站上。

  2、进行尽职调查。除损失类债权或能够回收本金的债权,其他债权基本上要进行评估。企业不配合评估或财务制度不健全的,评估前还要请律师进行财产调查;法律关系复杂的,请律师出具意见。

  3、谈判。评估结果是债权定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一般情况下,评估结果出来后**管理公司再与投资者拟定交易价格及交易结构。但常常是,边评估边谈判。

  4、报批。**管理公司项目组撰写处置方案进行报批。参与审批的人员不参与项目处置。有的项目办事处有权批复,损失大的还需要报总公司批复。

  5、拍卖。批复后选拍卖行,拍卖行再刊登拍卖公告并组织拍卖。当然,有些项目可以协议转让,不必走拍卖程序。有的项目可能搞招标,有的项目搞竞价。不管什么形式,首选公开,很少协议。

  6、签约付款。协议版本由**管理公司提供。

  7、债权交接、债权转让公告。付清款项后,**管理公司将移交借款合同、催收通知、抵押权证的资料,并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债权已转让,让债务人、担保人向购买方履行还款义务。

  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是什么?

  1、资产重组

  资产的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

  2、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指经过**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3、多样化出售

  (1)公开拍卖

  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置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管理公司处置抵押资产中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

  (2)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

  (3)招标转让

  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置方式。具体有公开招标转让和邀请招标转让两种。该处置方式适用于标的价值大,通用性差,市场上具有竞买实力的潜在客户有限,但经一定渠道公开询价后,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