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仅以买卖合同能否认定欠付货款

  一、民法典中仅以买卖合同能否认定欠付货款

  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只是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证据,但不能证明买方拖欠货款,所以不能仅以买卖合同认定拖欠货款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拖欠货款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3、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4、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