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布与实质审查的先后顺序是如何的

  公布与实质审查的先后顺序是如何的

  先公布,再实审。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申请人请求早日公布其发明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该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后,除予以驳回的外,应当立即将申请予以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审查须知

  1、要求提前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必须是已公开并进入实质审查的;

  2、要求提前审查发明专利申请需递交的材料:

  (1)关于加快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报告(格式附后),单位需正式文件,个人打印成文。

  (2)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审查请求书,联系电话请写能确保联系上的号码;要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该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文本;

  (4)该发明进入实质审查的通知书复印件;

  (5)交纳该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用发票复印件;

  (6)申请人是单位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是个人的附身份证复印件;要附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7)请求书中的加快审查理由可以是以下几种:(i)发现有人仿制和使用的;(ii)在自己企业中已实施,解决了下岗人员再就业的;(iii)将申请的专利技术转让的;(iv)申请的专利作为技术入股的;(v)列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的等。

  (8)请求书中的所附证明材料和清单栏,除写明所需递交的材料清单外,还需附:在理由中,叙述是理由(i)的,要递交其他人仿制和使用的有关证据。是理由(ii)的,要递交劳动部门的证明。是理由(iii)的,要递交转让许可合同文本复印件。是理由(iv)的,要递交入股协议书复印件。是理由(v)的,要递交项目合同复印件。是其他理由的,要递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齐备后,一式二份交省知识产权局

  3、“加快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报告”可直接面交或寄交专利局初审流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