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以及知识产权侵权处罚规定

  在这个注重创新,崇尚创新的时代,社会和国家对于创造性活动非常重视,并给予这些活动成果认证。这里的知识产权就是其中一种,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就是所谓的知识产权。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那如果知识产权被侵权: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是什么

  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构成的四个方面,阐述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

  1:关于违法性问题。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虽然在学术界不少学者在研究违法性是否应独立地成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

  2:关于损害事实(结果)问题。在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侵权的构成中,无论是三要件说、四要件说还是五要件说,都认为损害事实是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

  3:关于因果关系。这是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中,民事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但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此只有对造成损害后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需要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时,因果关系的认定才有意义。

  4:关于主观要件。上文阐述的民事侵权理论中,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要件之一是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但是,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并不是以主观过错为必备要件。我国的专利法第63条第2款、商标法第56条第3款均确立了无过错的侵权责任。从以上的立法例中可以看出,即使行为人是无过错的,也应承担侵权责任,只不过其承担的侵权责任要比有过错的轻,有过错的行为人除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消除影响等的侵权责任外往往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知识产权侵权处罚规定是什么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