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和不利因素是什么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和不利因素是什么

  1、婚前财产公证在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后的法律效力是永久有效的,经公证的财产,公证的效力是一直有效的,公证了的婚前财产,依法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不利因素是经过公证后,如果双方反悔的可能会产生争议。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结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两人在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要本人亲办理的公证事项,所以婚前财产公证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