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意:

  1、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2、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2015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的法律解答。根据上文可知,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增值部分,另一方可以适当分割。当然,如果离婚双方对婚前财产另有约定不受此限制。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您尽早咨询,我们将尽快为您解答。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