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

  侵权行为形态是制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依据不同的标准对侵权行为做出的不同分类,这对于明确专利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责任构成等专利侵权责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专利侵权的具体形态根据《专利法》可分为二类:

  (一)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未经权利人许可;(2)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根据《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具有以下三种具体形式:

  1、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

  2、使用他人发明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此类专利侵权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有以下四种形式: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另外,《专利法》还规定了另一种违法行为,即“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此种行为不是专利侵权的表现形态,也就不是专利侵权,不承担专利侵权责任,仅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予以处罚。

  二、侵犯专利权的解决途径

  因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