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专利代理机构注册事项变更流程是什么

  专利代理机构注册事项变更流程是什么

  专利代理机构注册事项变更流程规定于《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中:专利代理机构名称、经营场所、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办理企业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律师事务所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合伙人或者专职律师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十日内作出相应决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事项予以变更。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应当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书和下列申请材料:

  (一)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和合伙人身份证件扫描件;(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股东身份证件扫描件;(三)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合伙人、专职律师身份证件扫描件。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必要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实。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