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诉讼公司无力偿还债务会强制执行吗

  民事诉讼公司无力偿还债务会强制执行吗

  不一定会强制执行,一般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情况:

  (一)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分期支付债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如果是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分期支付债务。

  (二)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不履行裁判,不还款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债务的范围内,债务人有多少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三)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补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债权人免除债务有什么后果

  第一、免除使消灭、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比如,债务人乙欠债权人甲100万元贷款,甲通知乙只要偿还80万元,免除了20万元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比如,服装加工部向服装定作人表明不收取服装加工费、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

  第二、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担保的丙的责任没有了存在基础,必然一同消灭。但是,免除担保债务的,不影响被担保的债务的存在。比如甲免除了丙的担保义务,不等于免除了乙的债务,乙仍然要履行债务。

  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比如,债权人甲将其对于债务人乙的债权给了丙,如果甲免除乙的债务,丙对甲享有的质权也不复存在了,这有损丙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就债权设定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以此对抗担保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