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条件有利于父亲争取抚养权

  一、哪些条件有利于父亲争取抚养权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8、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二、男方争取抚养权时应做好的证据准备

  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三、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父亲在离婚的时候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建议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看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请个律师拟定策略很关键。对于有利于父亲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或是父亲该怎么样利用这些条件,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得到具体答案。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