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有抚养关系

  子女与继父或继母之间是否有抚养关系

  1、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或母子女关系。

  如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经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未与继母(父)共同生活,而是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由他们抚养教育,继母(父)并未分担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形成了婚条关系,是因生母(父)与继父(母)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

  2、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继子女尚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却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如在校就读)而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或虽未共同生活,但由继父(母)负担其生活费、教育费的全部或一部分,在亲属关系上,除属于姻亲外还属于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

  继父母子女之间有无抚养关系,决定了各自在法律上所产生的后果也不同。我国《民法典》规定:“继父或继母与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只有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才与亲生父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一样,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