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更改非婚生子女姓名的申请

  关于更改非婚生子女姓名怎么申请

  等子女十八岁后自己去变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十八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非婚生子女入户申请书:

  申请书

  某某派出所:

  申请人父亲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母亲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居住:(户口上那个户口本上写那个户口本上的地址)

  申请事由:我们二人于年月日非法同居,于某年某月某日生育一男(女)孩取名叫,因未办理结婚手续的原因(或长期在外务工的原因),一直未给小孩申报户口,考虑到小孩即将上学,现申请给我的小孩上户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小孩父母姓名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情况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更改非婚生子女姓名的申请的介绍了。公民是享有更改自己名字的权利的。其实非婚生子女自己只要有一定的理由就是可以自己进行姓名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