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遗产需要具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继承遗产需要具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遗产继承的条件是:

  (一)我国《民法典》中的“配偶”,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中的配偶,即配偶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仍与死者保持着婚姻关系的人。因此,配偶一方要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夫妻关系要合法:

  2、这种合法的夫妻关系,应是一方死亡时依然存在。

  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配偶一方死亡,生存的另一方,才有配偶继承权,以之对死者遗产实施继承。

  (二)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3、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1、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2、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3、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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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