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自书遗嘱各类情况下应该如何写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

  自书遗嘱的内容: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自书遗嘱格式: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帐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