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能将抚恤金立遗嘱吗

  一、能将抚恤金立遗嘱吗

  1、不可以立遗嘱,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的生前财产,故不属遗产范围。所以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有效的条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