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如何维权

  一、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如何维权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借条记载的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债务人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减少还款的金额。

  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二、写了借条但未实际拿到钱,对方已起诉该怎么办

  其实,就这种情况没实际拿到钱的借款人也不会太过担心,即使对方有借条在手,但并不代表这就能够在法庭上胜诉了。总之,现在对方是起诉了,借款人就按时出庭才能够为自己讨回公道。

  而且,打这种官司,对方也不能绝对胜诉,因为借款人其实只写了借条,那只是证明双方具有借贷的意思表示。没有实际交付借款的,双方的借贷关系就没有成立,对方手里的借条实际上是一张“白条”,属于“空头支票”。

  所以,在遇到这种问题时,被要求出庭前,借款人需要尽量找证据举证。比如说可要求对方出示资金交付凭证,对方拿不出交付凭证,就不能证明款项已经实际转移到手中。这样,法院也不会支持他的主张。

  另外,所谓的借条就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所以,借款人在打借条到还钱的时候千万要注意以下几点,否则的话很容易让自己吃亏:

  1、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

  2、利息要合乎法律规定

  3、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借条记载的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债务人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减少还款的金额。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