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将股权转至债权人的担保能否要求债权人偿还公司债务

  一、将股权转至债权人的担保能否要求债权人偿还公司债务

  1、不能要求债权人偿还公司债务。股东以将其股权转移至债权人名下的方式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公司或者公司的债权人以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为由,请求作为名义股东的债权人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九条

  二、股权转让的程序

  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6、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