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进行债务抵销

  一、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进行债务抵销

  1、在下列条件下才能进行债务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其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债务属于可抵销的债务;或者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但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哪些债务不能抵消

  不适用抵消的债权债务,大致有以下几种:

  1、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等等。

  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