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权收购是否要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

  一、股权收购是否要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

  1、股权收购一般不需要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公司的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

  2、进行股权收购时,一般只需要签订收购协议,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股权收购的一般流程

  1、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签署收购意向书,能够尽可能防止收购不成或者说假借收购实者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必然给任一方带来损失,同时为防止被收购方有可能与他人磋商收购事宜及最终拒绝收购的问题

  2、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公司持表决权股东过半数同意,其它股东对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那么要顺利完成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东必须就上述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明确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4、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所形成的最终报告将成为收购方签定收购和约的最基本的判断,对尽职调查的内容,可根据《律师承办有限公司收购业务指引》规定的内容操作,实践中根据收购的目的作出有侧重点的调查。

  5、签订收购协议。

  6、后续变更手续办理。股权收购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必然涉及股东变更、法人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问题,对于上述变更及办理登记手续,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必须履行相应的协助义务。因此,建议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应拉长支付时间,预留部分保证金待上述程序办理完毕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