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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线解答: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该享受工伤赔偿和第三方赔偿

  网友提问:2009.8月乘公司班车出差办事回长途中,因车祸造成双腿粉碎性骨折,申请工伤后鉴定为七级伤残,经省交警总队鉴定此次事故中肇事方付主要责任(70%),单位车为次要责任(30%),在治疗过程中公司已垫付各项费用约七万余元。病情稳定后和公司谈到赔偿方面的问题,公司则以对方(肇事方)不愿意赔偿为由,拒绝赔偿。公司要求我去做司法鉴定,公司律师主张我已本人名义告肇事方侵权,请问公司这样做可行吗?做法对吗?(本人的劳动合同在事故后四个月已到期)本人能不能以伤残鉴定要求公司一次性赔偿?

  长沙律师龙-震解答:你可以获得两方面的赔偿;1。按交通事故赔偿:对方承担主要责任,需支付70%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交通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费等相关费用;2。按工伤赔偿:你的情形属于工伤,可以先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局确认为工伤,然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治疗期间,需按月正常发放工资;3。用人单位必须你30%的医疗费,所有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伤残补助金等;4。公司要求做司法鉴定的行为可以执行,因为由司法机构鉴定的结论,你可以获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是七级伤残,你可以获得12个月的伤残补助金。5。你可以要求公司一次性赔偿,需帮助可委托律师代理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