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强奸罪既遂怎么判

  一、强奸罪既遂怎么判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4、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二、强奸罪报案有时间限制吗

  1、报案没有时间限制,事情发生后需要及时报案处理,这样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2、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而强奸罪一般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达二十年),因此其刑罚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或更长,追诉时效即为报案或控告的有效时间。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所以应在两年之内。否则即使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但由于无法取得相应证据,也就无法破案了,

  但是在实践中,如果真的等两年再报案,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的,除非证据确凿。

  时间越长,对被害人越不利,一般法院在被害人没有当时报案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判得比较轻,这是实践中法官的做法。

  强奸案件当中的定罪证据可以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以及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

  为了便于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在强奸案发生之后,受害人一定要及时报案处理,这样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