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杀害胎儿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一、杀害胎儿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胎儿没有出生的,并不属于完整的自然人,如果故意将胎儿致死的,不属于故意杀人,但是对于孕妇,是一种伤害,会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给予民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相关规定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