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设定企业录用条件

  如何设定企业录用条件

  录用条件的设定可以从共性与个性两个方面来进行。所谓“共性”,即所有的员工都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诚实守信,比如不负竞业限制义务等等,共性的录用条件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进行明确。所谓“个性”,即每个岗位自身所需的特殊要求,比如学历要求、资质要求、技能要求等。笔者认为,个性的录用条件可以双方单独签订的录用条件协议的方式加以明确。

  企业设定录用条件有什么作用

  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确定所要聘用的劳动者的最终条件,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满时予以转正。实践中,不少人常常混淆录用条件与招工条件,招工条件仅仅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选择候选人的最基本资格要求。招工条件的撰写应当相对简单,以吸引更多的求职者来应聘,而录用条件则应尽量严密、完善,要更具可操作性。

  不符合录用条件作为试用期解除的实体条件,因此,录用条件设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对劳动者而言,录用条件是其开始工作的行为准则,设定了录用条件就相当于为劳动者设定了一个目标指向,其一切行为表现均将围绕这一目标指向而展开;

  其次,对用人单位而言,对员工进行试用期考核评估也要围绕事先设定好的录用条件进行,通过试用期评估确定新进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对于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转正,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通知;

  最后,对司法机关而言,录用条件则是他们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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