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最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原则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原则

  交通事故处理原则:

  1、行为责任原则;

  2、因果关系原则;

  3、路权原则;

  4、安全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6种全责的情况:

  1、追尾前车的;2、溜车或倒车与他车碰撞的;3、逆向行驶与他车碰撞的;4、闯信号灯或违反停车让行标志的;5、变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的;6、其他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交通事故。

  除上述6种情况外,均视为混合过错,共同承担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