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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办理理赔需提供什么

  在出现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是直接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都会理赔的,那么在理赔的时候要提供哪些材料?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浦东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办理理赔需提供什么

  1、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

  2、交通事故认定书;

  3、定损单、维修费发票;

  4、有人员伤亡的,需要提供病历本、医疗费发票、片子,诊断证明等。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理赔方式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理赔原则

  重合同,守信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确维护保户的权益。

  坚持实事求是。在处理赔案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保险责任、给付标准、给付金额。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要让保户感觉到保得放心,赔得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