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安置房能否直接过户别人

  一、民法典中安置房能否直接过户别人

  安置房能不能买卖过户,要看安置房是否具有合法的产权,如果有合法的产权,安置房可以通过买卖交易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二、安置房买卖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常见的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卖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买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等。

  发生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时候,主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这三个方式来解决:

  1、协商解决,这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也是最常用的方式;

  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

  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那么审理期限为三个月;而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则审理期限为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