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无效婚姻及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无效婚姻是什么

  无效婚姻是指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而已经登记结婚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谁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婚姻当事人及下列婚姻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无效婚姻的相关知识,对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及其申请主体都是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的,希望本文可以让您对无效婚姻有新的了解和认识。如果在细节方面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除疑惑。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