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自行处理的方法

  交通事故自行处理的方法

  1、处理现场前,当事人应记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车种、车号。

  2、处理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双方交换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3、当事双方应在二小时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小时),驾驶发生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责任。

  4、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5、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的事故事实认定责任。

  6、发生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时,肇事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案,并将车辆移至路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处理。

  7、对当事人按规定自行处理现场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事故处理简易程序办理结案手续不再受理此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经济赔偿只调解一次。当事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调解结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