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1、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是指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如下:

  (1)、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职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出现以下情形的,职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便可擅自解除合同或者不辞而别,解除劳动合同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有关手续:

  (1)除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外,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2)企业提出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3)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因被辞退或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外,企业应当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发给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生活补助费;

  (5)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情况,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和填写职工《劳动手册》,交由本人办理待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