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无因管理能不能要管理费

  无因管理能不能要管理费

  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相关知识:

  补偿性是无因管理的最大特征:管理人对本人的请求权,仅限于必要的管理费用支出的补偿,而没有报酬请求权。

  一、什么叫无因管理

  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

  1、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

  2、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

  无因管理的表现形式有很多:常见的有见义勇为,下雨,邻居不在家,帮助邻居家收被子等,都属于无因管理,通俗一点就是没有义务的助人行为。

  二、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

  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

  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债务,以必要或有益者为限。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例如管理人为他人救火而受伤,住院治疗花费的医疗费,本人应为其进行赔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死亡时,本人应承担丧葬费用和法定抚养费用,管理人的继承人可以向本人请求。本人的赔偿范围应为管理人的直接损害,不应为管理人的管理报酬。除非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属于管理人的职业范畴,管理人可以向本人请求报酬。

  生活中,无因管理的情况其实很多,只是大家没有往无因管理这个法律名词方面想而已。看了以上关于无因管理的内容后,您是否对无因管理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呢?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在进行在线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