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误区

  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误区

  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订有关事项、自动顺延。

  2、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订,协商续订合同事宜,避免不续订的补偿金。

  3、协商续订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各条款确定后,双方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

  5、建议:将劳动合同起始期限统一调整到1月1日至12月31日,便于统一操作,避免漏签、遗忘,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或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风险。

  未及时续订,需付双倍赔偿。《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坚决不能出现中断的情形,员工的原合同期满了,那么就要有新的合同约定出现,事实上也就是连续签订,不能出现中断或劳动合同空白,否则劳动部门可以视为无签订劳动合同或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