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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效力有异议找谁

  对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效力有异议找谁

  对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效力存在异议时,我们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通过小编的整理大家可以知道,当我们对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效力存在异议时,我们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