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第二次上诉离婚开庭能拿到判决书吗

  第二次上诉离婚开庭是否能拿到判决书

  能拿到判决书,但不一定判离。

  起诉离婚开庭会是怎样的结果

  一、调解。分为调解和好;调解离婚。调解和好即双方不离婚。调解离婚,即双方在法庭的组织下,谈好离婚的各种条件后,离婚。调解的情况下,法院会出具调解书。或者要求原告方撤回起诉。也可以在部分达成一致意见时,根据双方的要求出具判决书。

  二、判决。分为驳回原告起诉;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驳回原告起诉以前一般表述为不准双方离婚。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的情况,法院会同时处理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分割等。判决的情况下,法院均会出具判决书。

  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诉讼期间,作为当事人的其中一方死亡,则裁定终结。经审查发现,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无效,则分情况处理,以1994年2月1日为分界点,以前结婚的基本上按事实婚姻处理,结果参照上面的第一、二大点;之后的不承认双方是夫妻关系,只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几次: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起诉,一般开庭一次即会判决离婚,但某些特殊情况还是要根据实际来决定。

  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方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