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薪酬是如何确定的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薪酬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董事长如果未经股东会授权,则无权决定公司董事的福利待遇。公司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违反队公司忠实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相关人员可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董事长的职权有哪些

  由于董事会是以集体决策的方式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行使决策权的,它所代表的是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长可以行使的职权是在这个基础上确定的。董事长是董事会这个机构的选举人、主持人,他只能是代表董事会行使法律授予的职权,并不是一个个人的代表,因此董事长的职权有: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

  董事长是如何产生的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