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否有时效的规定

  一、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否有时效的规定

  1、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有时效的规定,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随时可以申请仲裁。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不过如果并不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相关问题的话,那也是不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另外,我们也要注意,如果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此时也会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然而这与诉讼时效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