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定监护人范围有哪些

  一、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监护人范围有哪些

  1、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父母。父母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兄姐担任监护人。如果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力的成年人,监护人首先是配偶,其次是父母。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是怎样设定的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对精神病人设立的监护人。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角度来看,精神病人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法律规定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相同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

  (1)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2)其他近亲属;

  (3)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4)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