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无代理权。即行为人代表被代理人作出代理行为时,没有代理权。

  2、具有权利外观。即行为人在作出代理行为时,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

  3、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善意”是指在签订合同时,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无过失”则是指相对人尽到了应尽的注意义务。

  4、无权代理行为的发生可归责于被代理人。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七十二条【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