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专利申请的条件

  专利申请的条件

  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如何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前,先要进行检索,了解以前是否有同样的发明创造或外观设计,确定是否申请专利,考虑申请哪一种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人一般为完成发明的个人。共同发明的申请人为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或个人;委托发明的申请人为完成发明的单位或个人;职务发明的申请人为单位;以单位名义申请要带公章。要提供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名单。

  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供技术交底书给专利代理人,按照专利法规定要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内容写成完整而详细的说明书,其内容公开的充分程度要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依照说明书能够实现为准。并要提供以下资料:

  (1)名称;

  (2)所属技术领域;

  (3)就申请人所知,写明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4)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

  (5)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并且能够达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

  (6)发明或实用新型与背景技术相比具有的有交往效果;

  (7)提供附图;

  (8)对照附图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最好方式。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提供样品或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