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二、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

  2、客观要件: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法律上没有限制,实践中主要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采用对他人殴打、虐待、捆绑或以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断绝生活来源相威胁,或利用他人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用挟持的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如果仅仅是采用物质引诱、暗示、鼓动他人卖淫,没有违背他人意志的,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法律上没有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只要故意强迫他人卖淫就可构成本罪。

  5、公安机关在处理卖淫案件时,首先需要确定卖淫者是否是被迫卖淫,若是在录口供时,实施卖淫行为的人能拿出实际的证据证明自己是被迫卖淫,那么此时该卖淫者受到的刑罚一般是比较轻的。相对应的,强迫他人卖淫的人,受到的刑罚会比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