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情况下才会将财产、房产全部没收

  一、什么情况下才会将财产、房产全部没收

  1、没收财产是刑事处罚的一种处罚方式,没收财产的刑罚目的在于剥夺犯罪分子得以实施犯罪的经济基础,给予其经济上、物质上的严厉惩处。如果判处没收全部财产,犯罪分子的财产、房产,就会被人民法院全部没收。而没收财产的范围如下: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

  二、被没收财产后,债务要怎么处理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一旦犯罪分子被判处没收财产的,除了其本人及被扶养人必须的生活费外,法院就会依法没收其合法所有的一部或全部财产。这时,由于犯罪分子的财产被收归国有了,其没有清偿的债务,必然无法偿还,从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刑法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也就是说,法院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在没收财产的限额内清偿相应的债务。

  但是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必须注意三大条件:

  1、必须是财产查封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债务。

  财产查封以后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不应以没收的财产清偿。

  2、必须是犯罪分子的正当债务。

  如合法的买卖、借贷、租赁、承包等民事关系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不正当或非法的债务,如因赌博、嫖娼所欠的债务不在此清偿之列。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

  要是债务符合上述条件的,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提出清偿请求,一般经人民法院查实后,都会裁定以没收的财产依法清偿的。换句话说,债权人要是不知道犯罪分子被没收财产,或知道其被没收财产但不提出清偿请求的,法院是不会主动清偿犯罪嫌疑人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