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共同犯罪中抢劫从犯该如何认定

  一、共同犯罪中抢劫从犯该如何认定

  1、共同犯罪中抢劫从犯该如何认定共同犯罪中,如果行为人对实施抢劫行为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可认定为抢劫罪的从犯。对于抢劫罪的从犯,应当对其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共同犯罪中从犯的认定标准

  1、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但不起主要作用的,一般属于从犯,

  3、根据我国刑法的这一规定,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

  4、次要作用与辅助作用虽然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的分类,但两者有着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也就意味着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反之则不然。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帮助犯都属于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