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抢夺之后又把东西归还会的判决是怎样的

  一、抢夺之后又把东西归还会的判决是怎样的

  1、犯罪行为人抢夺财物之后又把东西归还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对其按照抢夺罪的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1、两者的主观区别

  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公然实施多去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处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

  2、两者的不同主要表现在:

  (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也即抢夺罪的实行行为是单一行为,抢劫罪的实行行为是复合行为。

  3、两者在抢夺财物时对被害人伤害情况的不同

  (1)要看强力行为的作用对象和使用目的。

  (2)要看伤害是否是犯罪分子故意为之。

  (3)如果行为人行为前本来并没有计划适用暴力手段夺取财物,此时应当直接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