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讨债是否构成抢劫罪

  一、民法典中讨债是否构成抢劫罪

  民法典中没有规定讨债是否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此类案件的被告人或是自己亲自出马,或是纠集“讨债人”,直接采取暴力手段,用刀等工具威逼债务人还债,这是暴力讨债很容易造成双方受伤,最后两败俱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