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对于篡改的合同如何确认效力

  一、民法典中对于篡改的合同如何确认效力

  民法典规定,对合同内容进行篡改后,合同内容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所以篡改后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伪造合同的常见情形

  合同造假常见有以下三种情形:

  1、公章造假,在形式完整的合同中加盖假冒的公章,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一般情况下,公章造假会使合同不成立。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对所盖公章进行仔细审查。

  2、篡改合同一般是指拟制的合同条款同约定的条件不符,或者是私自改动已签章的合同,这要求当事人对合同仔细审视,签订后妥善保管。

  3、盗用公章一般发生在未经公司同意或授权,私自动用公司公章签订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首先确认对方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授权,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